增强法律意识,安全人人有责
今年6月迎来了我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生产月的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2021年新版安全生产法在9月1日正式实施。新版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厂领导及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去年11月张总在管理层例会上特别指示要全员学习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醒督促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都知道,安全生产必须人人参与,没有旁观者。
那么怎样去理解主题中的“第一责任人”?我认为在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情,本人就是“第一责任人”。拿物控部来说,我部门下设6个工段,各工段根据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环境和岗位存在的风险不同,安全侧重点也不同,他们都是自己岗位上的“第一责任人”。例如成品库、原料库负责原辅材料以及6APA、阿莫西林等成品半成品的储存,主要存在电气火灾事故,防火责任重大。库房电器设备的使用格外重要,每日下班后岗位人员要常规性进行巡检和断电工作,断电人员就是“第一责任人”;液体库储存有腐蚀性极强的硫酸、盐酸、氯化亚砜等。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过程是岗位中较为危险的工作环节,那对于装卸现场的安全检查确认,操作人员就是“第一责任人”。岗位值班人员需24小时按照隐患排查记录的内容对工艺、仪表、设备、静电接地情况进行检查确认,保证溶媒罐区的安全设施、预警系统正常运行,岗位人员就是“第一责任人”。
按照国家要求重大危险源应建立安全包保责任制,其中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都有着明确的安全职责,对应履行承担着“第一责任人”的任务。随着三年安全专项整改的推进,厂区内施工现场特殊作业频繁,各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人员就扮演着“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只有人人自觉当好自己的“第一责任人”,不断夯实履职尽责,才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进入厂区能随处看见的安全宣传标语,检修作业现场整齐的工器具,带着“红袖章”的监护人,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各种应急预案演练,公司和安全部组织的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每月的安全工作例会,安全活动等等内容,可以看出我们厂为安全生产持续发展作出的努力,为了能让我们更好地“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创造了条件,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知识。但安全是一个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话题,我们需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水平,避免因专业能力不足造成安全风险,做一个恪尽职守、技术过硬的“第一责任人”。
文/图:内蒙古公司 路伟